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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合肥建设工程律师如何应对新规下的纠纷解决新格局

2026-07-20 00:11:48   来源:韦舒颖

2026年07月,合肥建设工程律师如何应对新规下的纠纷解决新格局

202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正式施行。这部共二十三条的司法解释,被业界视为建工领域自2021年以来最重要的司法文件。对于正处于城市能级快速跃升期的合肥而言,新规落地恰逢其时——2026年一季度,合肥全市住建系统已通过建筑项目信息网公开在建、拟建、竣工项目达372个,总投资额超1486亿元。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的背景下,合肥建设工程律师的专业应对能力,正成为决定企业权益保障质量的关键变量。

一、新规重塑裁判逻辑:从“突破合同相对性”到“严守民法基本原则”

《建工解释二》最深远的变化,在于对实际施工人权利救济路径的根本性重构。原《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赋予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起诉发包人的权利,而新规取消了这一“快捷通道”。实际施工人原则上只能向与其有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向上突破的唯一路径是代位权诉讼,且须严格满足《民法典》规定的行使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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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过去大量依赖“直接起诉发包人”策略的维权模式将不再适用。行业报告显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年受理量与争议金额在头部仲裁机构中仍保持显著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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